2017年4月5日下午14:00,为落实集团公司“禁烟令”的要求,清沂山石化召开“禁烟火行动部署大会”,厂长刘传文、厂长助理信召伟、工会主席赵云强、安环处处长赵飞出席会议,各车间、职能处室、后勤部门等全员参会。
会议在控制中心二楼会议室召开,厂长助理信召伟主持会议。首先,工会主席赵云强宣读近期集团督察处下发的《关于3月17日晚吸烟人员的处罚通报》、《关于对清沂山石化吸烟人员及管理人员的处罚通报》二则通报,通报严肃惩处了违章吸烟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赵云强强调,这两则通报充分体现了集团公司严禁烟火的决心,下一步综管处联合督察处将不定期对员工及车辆、宿舍进行突击检查,如若发现厂内吸烟或携带烟火入厂现象,除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罚外,还将按危害公共安全罪将当事人移交公安机关拘留15日,并提出要求员工结婚喜包内禁止放入香烟。
随后,信召伟宣读了集团公司下发的《关于禁烟连带责任追究的管理规定》:根据集团经理办公会会议精神要求,为严格落实禁烟令,严禁在生产厂区、行政办公区、生活区公司管理范围内吸烟,对当事人所在单位人员实行责任追究制,具体如下,对吸烟及携带烟火人员予以罚款10000元,并解除劳动合同;1、对直接领导(班长)予以罚款3000元处分;2、对部门负责人予以罚款2000元处分;3、对公司安环处人员予以罚款1000元处分;4、对分管领导及以上人员予以罚款1000元处分。信召伟随后宣读了公司全员签订的《禁烟火保证书》,并列数吸烟对企业带来的巨大安全隐患以及对人体的危害性,号召大家坚决贯彻戒烟行动。安环处处长赵飞补充了近期政府部门对石化行业的严格要求,安全形势十分严峻,并将烟火问题对石化企业的危害性进行说明。
最后,厂长刘传文做总结发言。刘总要求,现在起严禁任何人吸烟或携带烟火入厂,吸烟人员必须立即戒烟,不能或不想立即戒烟者,抓紧到人资科办理离职手续,公司不做任何挽留。集团最新颁发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禁烟火问题是安全管理中的重要一项,每一个人都要自觉遵守,互相监督,加强检查管理,为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保驾护航。
通过本次禁烟火行动部署会议,清沂山石化将集团公司禁烟火的决心传达到每一位员工,提高了员工对烟火危害性的认识,增强了员工共同禁烟火的决心,为全厂“禁烟火行动”的开展和安全生产奠定了扎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