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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实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基础 保驾护航安全生产


 
2016年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对易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行业领域采取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推动安全生产关口前移。”李克强总理指出“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治理,加快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风险预防控制体系和社会共治体系。”真正将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两体系建设作为安全生产中的一项重点工作来做。
为严格贯彻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的精神要求,2016年3月18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建立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通知》(鲁政办〔2016〕36号),2016年4月5日省安委会又下发了《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工作方案》(鲁安办发〔2016〕10号)的通知,并先后发布了《化工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指南》(试用版)、《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通则》(DB37/T 2882-2016)、《化工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DB37/T 2971-2017)、《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实施指南》(DB37/T 3194-2018)、《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DB37/T 2883-2016)、《化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DB37/T 3010-2017)、《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行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DB37/T 3195-2018)等一系列地方性标准规范要求,要求省内几乎所有领域企业严格开展双重预防体系建设。
我公司自接到上级部门要求后,立即成立了以公司总经理为组长,各单位负责人及主要岗位人员为成员的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组织机构,并成立工作办公室(地点在安环处),工作小组先后编制并发布了双重预防体系实施方案、双重预防体系管理制度、作业指导书等体系文件,及时组织了全员知识培训,动员全员参与到公司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中来,形成了“自下而上、由上而下”的闭环式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模式。
我公司运用风险矩阵法(LS法)进行风险评价,对公司所有生产设施和作业活动进行了全面危害评价:生产设施以安全检查表法(SCL法)进行危害分析,作业活动以作业危害分析法(JHA法)进行危害分析。通过评价将公司风险等级分为5级,并将各风险点划分为公司级、处室级、车间级、班组级四个风险管控层级,并形成重大风险点管控清单,实行风险点分级管控。同时隐患排查以风险分级管控为基础,编制了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清单和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以综合性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日常隐患排查等多种方式开展隐患排查工作。
通过分析评价,我公司共分析843个风险点,其中重大风险点57个,较大风险点68个,一般风险点188个,低风险点530个。
公司将以双重预防体系为核心,严格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本着“以人为本,安全是天”的安全理念,搞好安全生产,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为公司实现百年企业梦想助力,为地方经济繁荣发展添砖加瓦。